(一)本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是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支付宝”)与支付宝用户(以下简称“用户”或“您”)就代扣服务的使用等相关事项所订立的有效合约。用户通过网络页面点击确认或以其他方式选择接受本协议,即表示用户与支付宝已达成协议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约定内容。在接受本协议之前,请您仔细阅读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尤其是加粗加下划线部分的内容。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意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支付宝对条款的解释,请不要进行后续操作。
(二)支付宝代扣服务的定义:是指支付宝根据您的授权,执行您委托的第三方网站(以下简称“第三方网站”)向支付宝发起的扣款指令,从而为您提供的支付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
(三)第三方网站特指您授权委托发送扣款指令的一方,包括所购买商品或服务的交易相对方所在平台/网站或您的所处平台合作方等,具体依据您所处的商业场景而定。
(一)您确认在使用本服务的意思表示出自您的真实意愿;同时您对使用本服务过程中发出的指令的真实性及有效性承担全部责任,该指令视为您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可变更或撤销。您承诺,支付宝依照您的指令进行操作的一切风险均由您承担。
(二)您同意承诺不会利用本服务从事任何非法的或违反本协议目的或者侵犯其他第三方权益的行为,否则支付宝有权立即单方面终止提供本服务,并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因您的行为给支付宝造成损失的,您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三)您授权支付宝在您使用本服务期间或支付宝终止提供本服务后,有权保留您在使用本服务期间所形成的相关信息数据,同时该授权不可撤销。
(四)您理解并同意,支付宝在接到您在与支付宝合作的第三方网站上发起的代扣指令后,即视为您授权支付宝从您自行选定的扣款渠道中扣取指定款项,至第三方网站的指定支付宝账户。
(五)您理解并同意,使用本服务时您的支付宝账户必须已经绑定手机,若没有绑定手机,则须在签订本协议之后按照页面提示绑定手机,否则无法使用本服务。
(六)您在使用本服务期间,除非第三方网站发送的代扣指令明确特定扣款渠道,否则支付宝可以自由选择扣款渠道,包括支付宝账户余额、与支付宝账户绑定的卡通、已经开通快捷支付的银行卡,或其他支付宝实际支持的扣款渠道(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宝红包、集分宝、信用支付等),且支付宝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扣款渠道的顺序。 您同意,即使您在签订本协议时并未开通卡通、快捷支付或信用支付等的功能,后续您在向支付宝发起代扣指令时已经开通卡通、快捷支付、信用支付等功能的,支付宝有权将卡通、快捷支付、信用支付作为您的扣款渠道。
(七)您授权支付宝根据第三方网站的指令从您的支付宝账户中扣取指定款项至指定的支付宝账户中。 您理解并同意,支付宝只是被授权指令的执行方,对第三方网站向支付宝发出的指令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负有审查义务。除非支付宝没有依照第三方网站的指令进行操作,或操作指令错误,否则支付宝不对本服务产生的损失和责任负责。该等损失与责任应由您与第三方网站协商解决。
(八)您理解并同意,基于风险的防范与控制,支付宝会对您选择的不同扣款渠道的代扣额度作出不同的控制,日代扣额度及日代扣次数均以支付宝与您所在的网站向您具体公告的为准。若超过该限额的话,将会扣款失败,无法完成支付。
(九)您在使用支付宝提供的本项服务时,必须同时遵守支付宝网站不时公布的《支付宝服务协议》及相关附属规则,否则因此导致责任,均由您自行承担。
(十)您应遵守本服务的相关使用规则及要求,具体以支付宝不时在页面提示的使用规则及限制为准。
(十一)您对支付宝代扣服务如有疑问、建议或意见时,可拨打支付宝客服电话95188(海外用户拨打:+86 571 95188)或登录支付宝网站进行咨询和投诉。
(一)支付宝对您的注册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但在必要时支付宝有权将相关信息提供给支付宝的监管机关及合作银行等。
(二)支付宝有义务在技术上确保代扣服务的安全、有效、正常运行,保证您的正常使用。
(三)支付宝可以在法律法规许可或您授权的范围内使用您在支付宝留存的资料或交易信息等。
(四)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支付宝在提前邮件通知您或在网站公告的情况下,可以单方面终止向您提供本服务,并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支付宝在终止提供本服务后,若发现您之前存在违法或违反本协议目的的使用行为,给支付宝造成损失的,则支付宝仍可据此要求您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并保留通过司法途径予以解决的权利。
(五)支付宝负责向您提供代扣业务咨询服务,并在支付宝网站公布功能介绍、使用规则等内容。
(一)支付宝将有权随时修改本协议的有关条款,一旦相关内容发生变动,支付宝公司将会通过电子邮件或网站公告等方式向您提示修改内容。
(二)如果您不同意支付宝对本协议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或者支付宝不时公布的《支付宝服务协议》及相关附属规则,您应立即停止使用支付宝提供的本项服务。如果您继续使用支付宝提供的服务,则视为您接受并认可本协议相关条款的修改及支付宝不时公布的《支付宝服务协议》及相关附属规则。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被告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和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律无明文规定的,应适用支付宝公司制定的业务规则和通行的商业惯例。本服务协议未规定部分依照《支付宝服务协议》及相关附属规则予以履行;本协议与《支付宝服务协议》及相关附属规则相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